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近日在”联邦公报”上发布四份公告,对实施”美国发明法案”提出立法建议。这四份公告主要系针对实施”美国发明法案”如下条款:发明人誓词和声明、第三方提交专利申请的现有技术、第三方在专利档中引用现有技术。美国专利商标局还建议对已登记知识产权代理人的不当行为予以规范。美国专利商标局将在本公告发布后就实施”美国发明法案”的其它条款提出立法建议。这些条款包括补充审查、双方再审、授权后再审、覆盖商业方法专利的过渡方案和申请人调查程序等。
(摘自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