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智慧局(KIPO)自2013年4月1日起实施一项制度,如企业提供职务相关发明补偿金,KIPO将核发优良企业证明。这项制度将鼓励企业参与政府支持的计划,并核发证明给实施补偿金制度的中小企业。依据该项补偿金制度,如企业因员工职务相关发明获利并给予该员工适当的补偿,即可根据雇用契约拥有该职务相关发明(包括专利、新型及设计)。许多外国企业已实施此项制度,鼓励创造优良技术,并有效地结合智慧财产权,以提升竞争力。然而,以韩国为例,虽然企业所提出的职务相关发明专利申请案,在2012年占了80.2%,远比个人发明案多,但是实施补偿金制度的企业仅占43.8%,低于已开发国家,如日本及德国。因此,KIPO决定核发证明给积极采用补偿金制度的企业,以协助韩国发展创意经济。获得优良证明的企业参与韩国中小企业管理局(Small and Medium Business Administration)负责的中小企业创新技术的发展计划,以及KIPO负责的区域性IP创造计划、专利技术策略性商品化计划等,可获得奖励。此外,KIPO规划修改相关法律,透过优先审查,使企业能够迅速取得专利;并删减年度注册费以减轻维护专利的成本负担。(摘自智能财产局国际动态)连结网站: http://www.kipo.go.kr/kpo/user.tdf
|